長江商報消息 據新華社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
  這是本屆中央政府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事項涉及24個部門,其中涉及項目較多的有工信部、國土資源部和民航局等部門。
  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兩個特點:一是突出生產經營領域這個重點。企業主體設立、生產許可、經營範圍、資本和資產處置等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審批事項,占總量的1/2多。二是受益面進一步擴大。比如: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取消國內通用航空企業承擔境外通用航空業務審批、取消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核准等。這些事項社會關註度高,申報量和審批量大,取消和下放後受益面較廣。
  解讀
  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
  工信部稱,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主要考慮有兩點:一是取消後受益面廣。目前全國有2557家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其中2305家跨地區移動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按照取消前備案核准管理要求,至少會設立11525家分公司或子公司,辦理71455個備案申請,因此,取消該項審批,企業將減少分支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降低辦事成本。二是隨著技術的進步,工信部開通並且不斷升級改造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一方面逐步實現了在線審批,另一方面著手完善備案、年檢等管理功能,同時,建立信譽記錄管理平臺並主動向社會公示。通過這些事中事後監管措施,能夠實現有效管理。
  取消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審批
  電信資費涉及千家萬戶。工信部表示,取消電信業務資費審批,主要考慮通過市場競爭來進一步推動電信業務資費水平的下降,充分發揮市場“無形的手”對資費的調控作用,全面提高電信市場經濟運行效率。審批取消後,將不斷完善電信資費監測制度和體系,加強對市場資費情況的監測,同時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企業價格行為,督促企業做好資費網上公示等相關工作,推動企業不斷提高電信資費透明度,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國務院取消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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